临床协调员工作须知

  • 文:临床试验机构办
  • 日期:2021-02-25

1. CRC按照机构办公室提供的模板填写并递交个人简历、资质证明、委托函等,接到通知后到机构办公室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后录取,认真阅读并填写CRC工作承诺书(详见CRC工作承诺书),制做CRC工作证。

2. CRC上岗期间严格按照我院规定着装,佩戴胸卡。

3. CRC严格遵守GCP和临床试验相关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机构要求及时与质控老师预约做好首例、中期、末期项目质控。

4. CRC严格遵守CRC工作守则(详见CRC工作守则),疫情期间按照医院防控要求,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并上报行动轨迹。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试验机构

联系人:毕丹

联系电话:0411-6289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