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民主管理工作受市总工会表彰

  • 文:院工会
  • 摄影:梅树屯
  • 日期:2010-03-03

2010年3月2日,大连市总工会召开“大连市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和优秀职工代表表彰大会”(“一先两优”)。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汪集刚出席会议。会上,我院被授予“大连市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院办王珂琦主任被授予“大连市优秀职工代表”称号。

会上,王珂琦主任代表全市的195名“优秀职工代表”做了题为《尽职尽责当代表,参政议事常建言》的发言。

据报道,会议表彰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97个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大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继君等56名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者和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职工代表王珂琦等195名优秀职工代表,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收稿日期:2010-3-3   

相关信息:

据悉,目前我市12026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建会企业的89%;10120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建会企业的88.6%。全市9102家企事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占建会企业的67.4%。全市累计共14644家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占建会企业的95%。另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我市市直281家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全部依法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民主程序,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和保证了企业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市总工会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企事业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自觉地把民主管理工作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把我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着眼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建立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着重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制和规范运作;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及所属社区和工业园区,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覆盖面。着力推进和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建制率和覆盖面,提高全市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的建制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创新。进一步拓展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结合企业产权结构、管理方式、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围绕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标准和支付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行民主管理,重点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协商共决权和知情权。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形式和活动方式,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党委要把实行民主管理作为企事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企事业单位行政要支持职工群众依法参与企事业的民主管理,企事业工会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承担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责任,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来源:大连市总工会网站 2010-3-3 本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