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被授予"大连五一巾帼奖

  • 文:工会
  • 摄影:梅树屯
  • 日期:2010-03-05

2010年3月4日上午在市总工会召开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暨先进女职工集体(个人)表彰大会”上,我院护理部获得“大连五一巾帼奖(集体)”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大连五一奖状”。院护理部副主任丁玫代表领奖。

据了解,“大连五一巾帼奖”是市总工会表彰先进女职工的最高荣誉,于2008年首次设立,在全国城市工会中是第一家。该奖项设集体和个人奖各十名,每两年表彰一次。

在此次大会上,大连市总工会还授予10名男职工为“女职工之友”称号;授予60个女工集体为“先进女职工集体”称号;授予60名女工为“先进女职工”称号;授予40个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为“先进女职工组织”称号;授予40名同志为“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

收稿日期:20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