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 文:党办
  • 日期:2010-05-19

5月18日,医院党委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共和国反贪风云》,该警示教育片剖析了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过程和根源,总结了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通过观看教育片,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据了解,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近日,医院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活动中严禁临床促销费、开单费等回扣行为的通知》和《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并再次强调了医务人员严禁在医疗活动中收取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严禁利用处方权为个人谋私利,切实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仪器、试剂经销商或有关科室提供的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的“开单费”等也属禁止范围);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理由而收取回扣;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严禁擅自“走穴”收取“会诊费”、“手术费”等要求。重申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分别按照相关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奖金、转岗、待岗、降聘、解聘、党纪政纪处分、吊销执业证书、清除卫生队伍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