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市医保工作先进集体

  • 文:医保办
  • 日期:2011-03-02

2011年3月17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三险”(医疗、工伤、生育)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2010年度大连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我院获得2010年度大连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院医保办常庆勇主任获得大连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已连续多年获得先进。

自2001年医院成为大连市医保定点单位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全方面、多角度强化医保管理工作,如完善各项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医保帐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素质培训,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和医保意识,使医院各项医保指标均控制在协议服务值内,使前来就诊的参保人员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会上获悉,日前,大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继去年4月1日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从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统一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届时,除金州新区、开发区部分外,各统筹区域全部纳入市级统筹。不久,将陆续出台就医、结算、基金、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等配套办法,形成符合市级统筹要求的新政策体系。实行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不仅有利于实现享受医保机会均等化,方便群众就医购药,而且有利于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基金运行更加安全。